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
意见采纳情况说明
根据神池县教育科技局《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工作方案》(神教字﹝2017﹞31号)文件精神要求,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现将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
经南河槽幼儿园章程制定工作起草小组同意,我园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20日在学校网站发布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,同期召开教职工代表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以来,各方面对章程制度给予了高度关注,通过不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意见采纳和修改情况
在对所有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以及专题研究的基础上,我园对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,充分吸收和采纳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对章程进行全面修改,采纳意见情况如下:
(一)序言部分
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无序言。
建议增加序言。
我校增加序言文字如下:
南河槽幼儿园成立于2012秋季,位于县城城南,是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全日制幼儿园。全园占地面积3294平方米,建筑面积1493平方米,户外活动场地占地1800平方米。现有七个教学班,在园幼儿135名,有教职工23名,其中教师15名,炊事员1名,保洁员1名,保安1名,清洁工等后勤人员5名。
至2012年建园以来,幼儿数逐年增长,深受家长及社会一致好评,2013年获得了《神池县优质服务示范单位》、《先进集体》、2015年又一次获得了《先进集体》。
本园一直以《纲要》和《指南》精神为指导,以“一切为了幼儿的和谐发展”为宗旨,在确保安全的提前下,丰富幼儿的活动,提高幼儿一日活动的质量,抓好常规管理,加强课堂教学的研究,重视对新教师的指导与培养,提高保教人员的素质,促进家园联系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支持,力争把我园办成一所高标准的示范园。
(二)《第一章 总则》
第六条 办学理念:拥抱自然,感悟绿色。听取家长代表建议,办学理念修改为:“第六条 办学理念:让孩子健康快乐过好每一天”
第十条 无学校办学特色以及校歌内容。
增加为:
第十条 学校特色:本园以“思维艺术”为特色,通过“逻辑狗思维训练”“DIY趣味美工”“欢乐舞蹈”等课程,坚持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儿童。
园歌:
(3)《第三章 幼儿园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》部分
第十四条无教职工队伍建设
增加为
第十四条 (七)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,促进教职工全面和谐发展。
未成立工会组织
增加为
第十七条 本园建立工会组织,作为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,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、体育活动,协助行政搞好教职工的浮福利,支持配合幼儿园行政实施各项工作规则。筹备教职工大会。工会委员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规定的原则组建。
(四)《第七章 幼儿园与家庭、社区》部分
无园舍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
增加
第五十六条 本园依靠神池县龙泉镇街道办事处、社区、派出所共同开展园舍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,建设平安文明校园。
(五)《第九章 附则》部分
原“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长办公会议或1/3以上教职工提议方可进行,经教职工大会审议,本园决策机构园长办公会议通过,报神池县教育科技局核准。”
改为“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长办公会议或2/3以上教职工提议方可进行,经教职工大会审议,本园决策机构园长办公会议通过,报神池县教育科技局核准。”
(六)其他文字修改情况
1.“神池县教育局”修改为“神池县教育科技局”;
2.根据各章节条款增减情况,对章节条款排列序号有调整;
3.对个别章节标点符号使用进行了修改。
经过反复征求教职工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,并经不断地修改完善,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已趋于成熟。起草小组将于近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后,提交申请召开学校校委会会议,审议通过《神池县南河槽幼儿园章程》后。再行整理相关材料,上报神池县教育科技局核准。当章程核准后即施行,并向社会公布。
南河槽幼儿园章程起草小组
2017年09月29日